action

action

n. (1)诉讼 指为实现个人权利、阻止个人非法行为或惩罚犯罪等而在法院进行的一种程序。在今天,action可以指各种诉讼,但在英国1873-1875年《司法组织法》〔Judicature Acts〕之前,action或action at law通常仅指普通法上的诉讼,以区别于衡平法上的诉讼〔suit in equity〕。在当时,原告要提起普通法上的诉讼,必须遵守严格的诉讼程式〔forms of action〕;在诉讼种类上,被划分为不动产诉讼〔real action〕、动产诉讼〔personal action〕和混合诉讼〔mixed action〕三种。现在,所有的诉讼形式都已被废除,原告在起诉时只需说明其根据的事实及请求的救济即可。在早期,action在比较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包括刑事诉讼〔criminal action〕和民事诉讼〔civil action〕,前者是以国王或国家的名义提起的,后者则是以公民个人的名义提起的。但是,在今天,action更多的被用来指民事诉讼,而刑事诉讼则被称作「prosecutions」以示区别。在诉讼分类上一般分为对人诉讼〔action in personam〕和对物诉讼〔action in rem〕。现在,由于普通法和衡平法已合并,均通过同一种程序来实施,因此action和suit经常被作为同义词互换使用。 (2)行为;作为 (→suit; forms of action; cause of ac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Virginia,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国际贸易与投资监管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