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and morals

law and morals 法律与道德 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人们的行为受到习惯、宗教信仰、禁忌、道德观及强制性的习俗的支配。这时法律与道德都被接受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法律与道德有着共同的起源。随着社会的发展,习惯和信仰才逐渐分化并演变成人们认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信念和不论是对还是错都必须服从的强制性准则。摩西律法和伊斯兰法,主要就是由把道德行为准则与法律二者无差别地混在一起的行为准则组成。法律与道德的区别其实很明显:法律由国家制定和实施;道德的贯彻则只能依赖良心、信念和社会的批评舆论。违反法律会受到国家确定的、强有力的制裁,违反道德规范则只能受到公众的舆论谴责以及在道义上被排除于特定社区之外。在现代社会,法律与道德之间也经常可以划出明显的分界。道德作用于个人的内心,而法律规则则由法律部门制定和发展,但二者之间仍有不少重叠之处。道德对于法律的运作起到限制的作用。即使是实在法也不能忽视道德,因为与道德相悖的法律有被人漠视之虞。人们经常提到的要以自然法作为检验法律好坏的标准其实就是指道德信念而言。首先,道德信念和准则经常是立法的基础和法律推理的前提。其次,道德上的要求会影响法律的解释。最后,道德准则会影响到法官对法律标准的确定,制定法和普通法中也常用「公平与合理」以及其他有关道德准则的公式化的表述。另外,衡平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道德准则基础之上的。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往往诉诸道德。在客体和运用方面,法律更多用于一般和绝对的情形,且多只关心具体的行为;而道德则多用于个人和特殊的情景考虑,且多涉及思想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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