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on behalf of which individual acted,你理解对了吗?

美国公司在国内设立合资企业时,需要将各种文件翻译为中文并提交中国政府机关备案,而这些文件中包括很多公证证明。 这些证明文件虽看似简短,但是翻译起来却很容易出错,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译员翻译时也会发生偏差。例如:在美国纽约州的《统一确认证明 》(Uniform Certificate of Acknowledgment)中,有一句这样的表述(见下图):

图中红框部分应该如何理解?这里which指向的是the person,原文用which而不用whom是因为此处的person具有“实体”的含义,而非仅指个人,所以这里的意思是指“the individual所代表的人士”。

然后by his signature on the instrument后的整句话所表示的大意是:这个人(the individual)在文件上签字后,即表示他或他所代表的人士已经签署了这份文件。

你理解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