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it relocation

tacit relocation

(租约等的)默示续期 常用于大陆法或苏格兰法中,当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未表示其终止合同之意图时,则推定当事人已达成续期租赁之合意,但续期不得超过一年。对于某些僱佣合同亦适用之。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ffrey,毕业于国内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首次公开发行/其他股权或债务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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