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Malefactoribus in Parcisglossary / 《林地擅入法》, De Malefactoribus in Parcis De Malefactoribus in Parcis〈拉〉〈英〉《林地擅入法》 1293年爱德华一世时期的法令,规定如果林地、狩猎园、狩猎场等地的非法闯入者拒不投降,看林人可以将其杀死。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enna,欧洲顶尖商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