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Prohibitionglossary / 《禁酒法》, National Prohibition National Prohibition〈美〉《禁酒法》 1919年国会批准的一项旨在实施联邦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的立法,又称为沃尔斯特德法〔Volstead Act〕,该项立法禁止生产、销售、运输或出口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1933年废止。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Paloma,毕业于亚洲一流的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境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Gin Act 《禁酒法》, Gin Act Gin Act 〈英〉《禁酒法》 1对1735年制定的一项已废除的法律的俗称。该法规定,凡销售2加仑以下烈性酒的零售商每年须缴纳50英镑营业税,每售出1加仑再加纳20先令税款。2由于公众对社会上盛行饮用杜松子酒及由此造成酗酒现象的强烈反对,在1751年制定本法。它授权治安法官进入监狱、济贫院、教改所并搜查非法运入的烈性酒。事实证明,这项规定比此前的征收消费税及提高零售商的营业税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