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lnternational Law

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lnternational Law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以逐渐统一国际私法为目的的政府间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国际私法的编纂,其主要职能在于为统一国际私法提出建议,并与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保持联系。1893年,在学者阿塞尔等人的建议和荷兰政府的邀请下,各国政府代表齐聚荷兰海牙,举行了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大会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从1893年第一届会议到1951年第七届会议为第一阶段;1951年第七届会议以后为第二阶段。第七届会议制定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章程》,使之成为永久性的政府组织,设立由秘书长领导的常设事务局,并原则上规定每四年举行一次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凡曾参加一届或数届会议并愿意接受《章程》的国家均为会员国,任何其他国家如对其参加会议的工作具有法律上的利益,通过下列程序也可成为会员国,即由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提议,经多数会员国同意后成为会员国。大会每届会议结束后,都出版与本届会议相关的《法律集》〔Acts〕和《文件集》〔Documents〕,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产生了大量有关统一国际私法公约。通过这些公约,海牙国际私法大会为统一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私法规则作出了重大贡献。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Pablo,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上市公司代理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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