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英〉英格兰国教全国会议 根据1919年《英格兰国教会议(权力)法》〔Church of England Assembly (Powers) Act〕创立,以保证英格兰国教会的立法在议会上通过。该会议由坎特伯雷和约克两个教省的教牧人员代表会议〔Convocations of Canterbury and of York〕组成,每年召集3次,商议行政管理而非信仰和教义。它讨论提出的立法称为议案〔Measures〕,经国王批准的议案具有与议会法案同等的效力。教会事务立法权的下放成功地使教会拥有了提案权,英格兰国教全国会议则进行具体的立法,同时议会保留最后的控制权。1970年重新组建,更名为英格兰国教全体大会〔General Synod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 (=Church Assembly) (→convoca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Lorna,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房地产投资信托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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