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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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监狱 现代监狱的前身是16世纪开始在英国建立的收容教养院〔house of refuge or workhouse〕。其最初的职能是把失业者、流浪者和违法犯罪少年监管起来,组织他们从事生产,学习劳动技能。后经不断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现行的监狱制度。英国的监狱隶属于内务大臣,在内务大臣之下设立监狱委员会主管全国狱政。所有监狱官员及视察委员会〔board of visitors〕成员均由内务大臣任命。英国的监狱兼具羁押候审被告人和执行自由刑的双重职能。根据英国监狱法的规定,英国监狱分为地方监狱、已决犯监狱、预防性关押监狱、青少年教养感化院、国立醉徒教养所。美国的监狱分联邦和州两个系统,分别隶属于司法部和各州的司法行政机构。州监狱系统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州监狱〔state prison〕,关押被判1年以上监禁刑的重罪犯;另一类是地方看守所〔local jail〕,关押被判1年以下监禁刑的轻罪犯和等待审判的未决犯。两个世纪以来,美国监狱制度的发展与改革,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隔离悔罪型,如费城制和奥本制;教育改造型,如爱尔密拉制;社区参与型,如监放中心和中间监所两种形式。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Chris,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卫星及航天技术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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