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orption
absorption n. (1)包含;吸收 (2)(国际法)(通过自愿或征服将一国)合并 (3)(劳工法)优势条款 在合并后所签署的集体谈判协议中,允许工会成员在最终形成的实体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条款。 (4)(不动产)租赁(或出售)比率 在一定时期的市场上,财产租赁或出售的比率。 (5)(商法)运费免收 在向卖方报价之前,由制造商支付卖方的运输费用的销售方法。
absorption n. (1)包含;吸收 (2)(国际法)(通过自愿或征服将一国)合并 (3)(劳工法)优势条款 在合并后所签署的集体谈判协议中,允许工会成员在最终形成的实体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条款。 (4)(不动产)租赁(或出售)比率 在一定时期的市场上,财产租赁或出售的比率。 (5)(商法)运费免收 在向卖方报价之前,由制造商支付卖方的运输费用的销售方法。
tack v. 附加;追加;合并 如:1不同顺序抵押权的附加与合并:第一抵押权人,如在不知已设定第二抵押权的情况下,继续贷与款项,设定第三抵押权时,可将其第三抵押权附加于第一抵押权合并行使,优先于该中间抵押权而受偿;2在依时傚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时,不同相反占有人〔adverse possessor〕分别连续占有时期的合并计算。
merger n. (1)(权利、责任的)融合;混同;合并 (2)(公司的)吸收合并;兼并 指两个公司依法合并为一个公司,其中一公司继续存在,另一公司消灭。被兼并者丧失法律人格,作为商业实体不复存在;兼并者则保留其名称、人格并获得被兼并者的资产、义务、特许权及其他权利。公司兼并须履行法定程序并通常须经未清股份〔outstanding shares〕的多数同意。兼并区别于合并,在合并中,两个公司均不复存在,双方都成为新设立公司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