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atement of legacies

abatement of legacies 遗赠的减免 当遗产不足以完全支付根据遗嘱所产生的遗赠时,遗赠人不能获得遗产或只能获得部分遗产。在英格兰,根据1925年《遗产管理法》〔Administration of Estates Act〕的规定,一般遗赠〔general legacies〕按照遗赠数额比例减免,除非该一般遗赠系出于偿付某一债务或其他对价而作出的;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特定遗赠〔specific legacies〕与指示遗赠〔demonstrative legacies〕亦须减免;如果指定的遗产不足以支付指示遗赠,则该种遗赠亦须减免。例如,甲的遗产包括一幅画、300英镑的银行存款以及700英镑的其他款项,并有100英镑的债务。甲的遗嘱中规定:一幅画赠与乙,500英镑的银行存款给丙,800英镑给丁,200英镑给戊。这样,乙为特定遗赠、丙为指示遗赠、丁和戊为一般遗赠,遗赠减免后的结果为:乙获得该幅画;丙因指定的遗产金额不足,故仅得甲的300英镑银行存款;丁和戊应在700英镑的其他款项扣除100英镑的债务后按比例分配,各得480英镑与120英镑。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典》〔Uniform Probate Code〕亦规定,如果金钱遗赠〔pecuniary legacies〕不能全部得到支付,则按比例扣减。 (→ade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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