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cant possession

vacant possession

无(实际)占有 指对土地或建筑物仅有占有之法定权利而不存在任何实际占有人。在此情况下,法定占有人可以对之实际占有。该术语常用于待售之建筑物。此外,如果某一块土地被弃置且未设任何围栏或其他占有标记,那么,它就属于无人实际占有。在回复占有之诉中,认定土地是否属于无实际占有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如果属于无实际占有,那么在该土地的某一部分张贴送达令状〔service of writ〕之副本,该令状即生效,属于对物的送达〔real servic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Tommy,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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