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ate courts (1)glossary / (1) state courts (1), 州法院 (1) state courts (1)〈美〉州法院 与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s〕相对应。各州法院系统是独立的,在设置和名称上极不一致。多数州实行三级制,少数州实行二级制,也有的州还设有各种不列为审级的小型法院。 词条贡献者 译者Mathew,国际知名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美国国内仲裁相关的法律文件。
Commonwealth court COMMONWEALTH COURT, 州法院 Commonwealth court 〈美〉(宾夕法尼亚州的)州法院 该法院享有对州或其官员提起的以及由州或其官员提起的一切民事案件的初审管辖权,但有关人身保护令或非附属于上诉管辖权的定罪后救济及征用案件除外。此外它还享有根据某些行政法律〔regulatory act〕所产生的管辖权。其初审管辖权是专属的,但对由州或其官员提起的民事诉讼或程序除外,对这种诉讼,州法院与民事法院〔court of common pleas〕有共同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