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 Bonham’s case (1610)
〈英〉博海姆案件 着名法官科克〔Coke〕所报道的一个案件,其中包含的一项法官意见〔dictum〕认为,英格兰普通法是至高无上的,普通法可以检验并裁定国会法因违反普遍的权利及理性而归于无效。但这一原则其后未被接受,而制定法优于普通法享有至高无上之权威的原则确立已久。
〈英〉博海姆案件 着名法官科克〔Coke〕所报道的一个案件,其中包含的一项法官意见〔dictum〕认为,英格兰普通法是至高无上的,普通法可以检验并裁定国会法因违反普遍的权利及理性而归于无效。但这一原则其后未被接受,而制定法优于普通法享有至高无上之权威的原则确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