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givers n. 立法者;授法者;传法者 古代及远古的法律制度常将其法律的最初陈述或首次编纂归于某个特定的授法者。这些人被认为是接受了神的旨意而向人间宣布法律的,如汉谟拉比〔Hammurabi〕、乌鲁卡吉那〔Urukagina〕、摩西〔Moses〕和洛克里的扎鲁克斯〔Zaleucus of Locri〕。但在罗马,制定《十二铜表法》的十人委员会并不被认为接受了神的授意,后期的立法机构或法典编纂委员会更不如此。授法者所带来的法律各不相同,有的是宗教性的,如《摩西五经》、《古兰经》;有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刑罚性的,如《德拉古法典》;有的甚至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如《摩奴法典》。授法者这个词即使也许可以适用于诸如优士丁尼、拿破仑、穆罕默德及其他发起过重要法规重述和法典编纂的统治者,但通常并不用来指他们;也不适用于那些通过其学术着作像评注者一样成为法律创始者的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