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 of four

rule of four

〈美〉四人规则 指美国最高法院在确定对某一案件是否应予复审时,必须至少有四名大法官同意方可安排复审的规则。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蒋毅,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破产与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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