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s disponendiglossary / ius disponendi, 处分权, 让渡权 ius disponendi〈拉〉处分权;让渡权 此词与货物销售有关。即使出售方已经放弃对货物的占有,他仍可以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jus disponendi)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Lester,毕业于美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复杂国际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件。
jus disponendi JUS DISPONENDI, 处分权 jus disponendi 〈拉〉处分权 一般是指按照自己的意思处分财产的权利。但这一术语主要用于下面两种场合:当我们说剥夺已婚妇女对个人财产〔separate estate〕「处分权」时,它指财产所有权的让渡;而在保留所有权的买卖中,它指由卖主保留的货物的终极所有权〔ultimate ownership〕,尽管货物已由买主占有。 (→jus abutendi)
jus abutendi JUS ABUTENDI, 处分权 jus abutendi 〈拉〉(罗马法)处分权 指处置所有权标的的权利。这是所有权最根本的权能,包括消费、抛弃、转让、加工等形式。处分可分为绝对处分和相对处分:前者如财物的毁灭,后者如财物的转让;也可分为全部处分和部分处分:前者如以甲牛易乙牛,后者如在土地上设定地役权。处分权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由他人行使,如抵押权人依法拍卖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