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atine Courtsglossary / Palatine Courts, 巴拉丁法庭, 特权法庭 Palatine Courts巴拉丁法庭;特权法庭 指兰开斯特民诉法庭〔Common Pleas〕、衡平法庭〔Chancery Court〕、达勒姆衡平法庭、民诉法庭以及切斯特巴拉丁郡法庭(这一法庭在1830年被撤销)。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Peter,毕业于法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涉及基础建设领域的法律文件。
franchise courts franchise courts, 特权法庭 franchise courts 〈英〉特权法庭 指不同于国王代表掌管而由私人设立的法庭,它因特许或国王准许而设。主要有自治市特许法庭、海事法庭、商事法庭、各种工商事务监督委员会法庭。特许法庭的特许司法权在特权领地郡〔Palatine Counties〕内相当大,以致爱德华一世〔Edward Ⅰ〕于1274年派专员专门调查此种权利,并建立了权力开示令状〔Quo Warranto〕制度。据此特许权人要拥有这些特权,必须出示正当文件或其他依据来证明其特权是由王室赐予的,或者依据《1290年格罗斯特法》〔Statute of Gloucester of 1290〕来证明自理查一世〔Richard Ⅰ〕以来即拥有此种特权,而且未曾中断该特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