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eace

Clerk of the Peace

〈英〉治安书记官 负责保管郡的档案,帮助季审法庭的治安法官起草公诉书、签发传票、作出判决及管理某些行政事务。该职位随1972年1月1日季审法院〔Quarter Sessions〕撤销而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William,毕业于法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农业和食品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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