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gnature n. (1)本人(或由其代表)写的名字(或画的代表其名字的记号) (2)签名;署名;签字;签署 在文书的末尾注上姓名以证实其有效性。在美国,签名不仅可以采用手写、打印、刻写、影印或剪贴等形式,而且包括当事人选用的代表本人的符号、标记或图案等。在英格兰,签名可以仅仅是姓名的首字母、符号、橡皮图章或代签,有时印在纸上的姓名也可以作为签名。但在苏格兰,除了法律准许的情形外,签字不包括符号、橡皮图章、代签或印在纸上的姓名。
seal n. (1)印章;印记 在普通法上,加盖印章是使书面文件得以生效的必要认证方式。但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强调印章的广泛用途。在英国,根据1989年财产法的规定,对个人来说,书面文件的生效不再要求加盖印章。根据1985年公司法的规定,未注册的公司仍然需要加盖印章并交付,才能使文件生效。但对于已注册的公司,只要文件明确地表明契约意图并予以交付,或者加盖印章,或者由一名董事和秘书或二名董事签字就可使文件生效。在美国,通常是以「L.S.」或「seal」的标记来取代实际的印章。一些成文法虽然规定了加盖印章的必要性,但印章的使用已逐渐为亲笔签名所代替。 (2)封蜡;封条;封缄;封印 v. (3)盖章于;以盖章确认 (4)封;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