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edure extra ordinem

procedure extra ordinem

〈拉〉(罗马法)非常诉讼;非常程序 指法官直接解决纠纷,无须采用更多的程序即可直接执行判决。在罗马帝国帝政后期,因其较程式诉讼〔formula〕更为优越,故成为当时唯一通行的诉讼程序。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Vicky,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债权人权利及破产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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