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ssion by demurrerglossary / admission by demurrer, 为抗辩目的而作的承认 admission by demurrer为抗辩目的而作的承认 指为提出诉求不充分的抗辩〔demurrer〕而承认起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但其目的在于评定原告的起诉在法律上是否充分,而非出于证据目的。若抗辩被驳回,抗辩人的承认不得视为案件的证据。 词条贡献者 译者大智,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种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