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t-Yourself Divorce Law

Do-It-Yourself Divorce Law

〈美〉《自助离婚法》 最先由加利福尼亚州于1978年制定,作为该州许多部自由创新的家庭法律之一。该法允许结婚不足两年且财产有限的无子女夫妻交付50美元后即可离婚,无需律师的服务,也无须诉诸法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Benita,国际知名法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项目开发及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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