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ft-Hartley Act
〈美〉《塔夫特-哈特莱法》 美国于1947年通过的一部联邦法律,意在增加工会的义务,以与当时的劳资关系法——即1935年的《瓦格纳法》〔Wagner Act〕——中规定的工会权利相平衡,其中还包括要求工会领袖宣誓,不进行共产主义活动。
〈美〉《塔夫特-哈特莱法》 美国于1947年通过的一部联邦法律,意在增加工会的义务,以与当时的劳资关系法——即1935年的《瓦格纳法》〔Wagner Act〕——中规定的工会权利相平衡,其中还包括要求工会领袖宣誓,不进行共产主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