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t of Parliament

contempt of Parliament

〈英〉藐视议会(罪) 指故意妨碍或企图妨碍议会两院的正当程序,或妨碍议员行使职权,触犯议会特权的行为或不行为,或攻击性地诽谤议员,损害其名声的行为。议会有权惩处此类行为人,包括科以罚金;但对构成诽谤罪的,可移送刑事法院处理。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徐玲,知名法学院保险法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保险追偿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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