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rns’ Act

Cairns’ Act

〈英〉《凯恩斯法》 1858年颁布的《衡平法院修正法》〔Chancery Amendment Act〕的俗称,得名于其提出者凯恩斯。该法第一次使衡平法院在颁发实际履行令和禁制令以外,可以判决给付损害赔偿金。1873年为《司法组织法》〔Judicature Act〕所取代。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Wendy,欧洲知名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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