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tated by jus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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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官作出的判案陈述 指任一方当事人对治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有罪判决、裁定或其他程序不服时,有权以适用法律错误或超越管辖权等为由,要求法官作出并签署一判案陈述,阐明案件事实及作出判决的根据,并送交高等法院作出裁判。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nny,毕业于英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ERISA 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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