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 stillicidii vel fluminis recipiendiglossary / jus stillicidii vel fluminis recipiendi, 承溜地役权 jus stillicidii vel fluminis recipiendi〈拉〉(罗马法)承溜地役权 城市地役权的一种。指供役地承受需役地上邻屋檐水的地役。又分为雨水由屋檐顺流而下的地役和雨水经隔溜汇合而下的地役。原因在于需役地建筑房屋变更了天然雨水的流势。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徐玲,知名法学院法律翻译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财务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