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ire facias ad respondendum

venire facias ad respondendum

〈拉〉出庭答辩令 要求被指控犯有轻罪的人出庭并对被控罪行进行答辩的令状。在英国,此种令状可以由王座法庭、巡回法官或季审法庭〔quarter sessions〕签发,但现已被传唤令〔warrant〕所代替。在美国,现在更多使用的也是传唤令。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Gilbert,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矿产资源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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