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ment for honor

payment for honor

参加付款 当汇票或本票遭付款人拒付而拒绝证书〔protest〕尚未向出票人提示时,由第三人代为付款,以保护出票人的信用。故亦称为「拒绝证书提示前付款」〔payment supra protest〕。参加付款人付款后获得对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被参加付款人后手则被免除责任。该种商业惯例已大多被废弃。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蒋毅,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破产与资产重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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