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claus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clause

〈美〉特权与豁免条款指美国宪法第四条第二款和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其内容是规定每一州公民享受各州公民的一切特权与豁免,并且无论何州均不得制定或实施剥夺合众国公民的特权与豁免的法律。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晓琳,法学硕士(国际争议解决方向),擅长翻译各种与复杂跨境争议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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