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table restraint doctrine

equitable restraint doctrine

〈美〉衡平谦抑原则 依该原则,对州法院悬而未决的刑事案件,如未表明起诉明显出于恶意或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情况,联邦法院将不介入。也称作扬格回避原则〔Younger abstention〕,源自1971年扬格诉哈里斯〔Yonger v. Harris〕一案。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陈鹏,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诉讼及争议解决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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