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table estoppel

equitable estoppel

衡平法上的不容否认 又称因既有行为而不容否认〔estoppel in pais〕,指行为人由于其言行而自受约束,不得自相矛盾,作相反的主张。因为,如果允许其否定自己先前的言行,必然会给他人造成损害,而这是违反衡平法的 。(→estoppel;estoppel in p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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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翻译Grace,知名法学院法律翻译专业,擅长翻译有关传媒、体育和娱乐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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