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uttable presumption

rebuttable presumption

可反驳的推定;可否定的推定 证据法上指可以被证据否定的推定。也称「可争议的」〔disputable〕推定。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在无相反的证据时,被认为有效。对事实的推定表明案件已获初步证明,举证责任即转移至诉讼的另一方,另一方可提出证据以否定或推翻对事实的推定。(→presump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Scott,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种与环境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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