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power of appointment

special power of appointment

特别受托权 指信托中的受托人只能将财产交给在产生受托权的法律文书中所明定的特定人。根据美国制定法的规定,特别的信托权存在于两种情况之中:1依信托授权所作的处分只限于处分给受托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特定之人;2依信托权所作的处分或委托产生的任何权益,由受托人以外的任何人或一类人享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Connie,国际知名法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证券监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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