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ideratum est per curiam

consideratum est per curiam

〈拉〉本法庭认为 普通法法庭判决书开头的正式用语,判决是法庭通过审判程序为纠正错误、补偿损失而作出的决定,因此其使用的语言应是「本法庭认为」〔it is considered by the court〕而非「本法庭判决或决定」〔it is decreed, or resolve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Pablo,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涉及高端品牌及消费品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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