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facto public officer

de facto public officer

事实上的政府官员 指以政府官员的名义行使职权,但其产生却未经法定程序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由于以下原因:未经公开的任命或选举程序;虽经公开的任命或选举程序,但所产生的政府官员却不符合有关要求、条件或先例;虽经公开的任命或选举程序,但该程序由于某种原因而无效;根据某项法律经任命或选举程序产生政府官员,但该法律后来被宣布违宪。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Philipp,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医疗保健相关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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