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 fe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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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复仇 在早期日耳曼法中,一个被害人的亲属或一个被伤者可以对凶手施以相同的报复,并且死者的亲属可以声明除了实施同态的报复外,没有更多的要求。后来人身赔偿金取代了血亲复仇,当然起初受害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赔偿金或血亲复仇,但一些重罪,如叛国罪,则是不可回赎的,只能被处死刑,且财产也将被充公。人身地位金的数量依死者的地位而定,称「wer」;赔偿金称「wergeld」或「bot」;另外还有因犯罪行为而应向国王或领主交纳的和平金〔wit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大智,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种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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