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pe of employment

scope of employment

受雇范围 指僱员为僱主的利益,在其所担负的职责范围内从事的,且能为僱主合理地预见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行为。只要是与僱员职责有关的,并且是为了僱主利益的行为都可视为在「受雇范围」内。根据僱主负责原则〔doctrine of respondeat superior〕,僱主应为僱员在受雇范围内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in the course of employment; respondeat superior; vicarious liability)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姚坚,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私募资本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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