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istice

armistice

n. 停战 交战国或交战方之间通过缔结协定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停止敌对行为,通常被视为和平谈判的先声。因此与「暂停战斗」〔suspension of arms〕不同,后者通常是为局部军事目的而在相当短的期间内暂停战斗;而缔结停战协定停战不仅要持续更长一段期间,而且是出于政治考虑。停战如果涉及全部战区则称为「全面停战」〔general armistice〕,如果只涉及部分战区,则称为「局部停战」〔partial armistice〕。局部停战有时称为「休战」〔truce〕,但二者并无严格的区别。 (→truc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Mathew,国际知名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专业,擅长翻译各种与美国国内仲裁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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