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abb-Mallory rule

McNabb-Mallory rule

〈美〉麦克纳布-马洛里规则 因1943年的麦克纳布诉美国〔McNabb v. United States〕和1957年的马洛里诉美国〔Mallory v. United States〕案件而确立的一项刑事诉讼规则,指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至预审前的羁押超过合理期间,则在此期间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可采信。由于米兰达规则〔Miranda rule〕可以提供广泛的保护,因此该规则在现在的案件中很少使用。常简称为「马洛里规则」〔Mallory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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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翻译Wayne,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调查、政府执法和白领刑事辩护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