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und house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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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免税住户 根据1819年《济贫法》〔Poor Relief Act〕,租赁单间房屋或短期租赁的贫困住户可免缴地方税,由房主缴税,但其后果是征税簿中没有此类贫困户姓名,从而被剥夺了地方和议会选举权。1851年和1858年的《免税住户法》〔Compound Householders Act〕规定,只要住户或房主已缴税,此类住户应视同纳税人,享有同等选举权。《免税住户法》后经多次修订,1948年通过的《人民代表法》〔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规定,选举权的享有不再以是否缴纳地方税为前提。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Lynn,知名国际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贷款人责任及其他银行业与金融机构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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