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ot
n. & v.选票;选举过程和方式;(尤指秘密的)投票选举(法);投票总数 选举中的投票可以是记名的也可以是不记名的〔secret〕。公开宣布投票人的选择虽可以使选民能对他们的选择负责任,但也使他们易受到贿赂或恫吓。尽管各种形式的无记名投票可以追溯到古代,但是第一个把无记名投票作为一般原则加以采用的是1856年的南澳大利亚〔South Australia〕;结果,在随后的几十年间对其引进的世界性讨论中这一制度以「澳大利亚选票」〔Australian ballot〕而闻名。英国《1872年投票法》〔Ballot Act of 1872〕废弃了选举程序中沿用了几个世纪之久的记名投票法;而美国于1888年在肯塔基州〔Kentucky〕首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