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quis

marquis

n. 侯爵 贵族级别中的第二位,仅次于公爵〔duke〕。在英国,第一位侯爵是1386年理查二世册封的都柏林侯爵〔Marquis of Dublin〕罗伯特·德·维尔〔Robert de Vere〕,当时他是牛津伯爵〔Earl of Oxford〕。侯爵被国王在皇家授权状中称为「our right trusty and entirely beloved cousin」,其称谓是「most honorable」。侯爵的妻子的正式称谓是侯爵夫人〔marchioness〕,非正式称谓则在姓氏前加「夫人」〔lady〕,如「Lady Carabas」。侯爵的长子一般在礼仪上享有其家族的伯爵称号,其它儿子则在姓名前加「贵族」〔lord〕,女儿则加称「小姐」〔lady〕,侯爵在世期间,其长孙则使用其父所用称谓的下一级本族称谓。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Jerry,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欧洲隐私及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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