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是联合国大会〔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于1948年全体一致通过的一项决议,是第一个在国际领域内系统地提出保护和尊重各项人权的国际法律文件。《宣言》包括序言共有30条。序言指出人人都具有与生俱来的尊严,所有的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常常为人们所忽视。《宣言》敦促各国通过教育推进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重视;《宣言》也敦促各国和国际采取进步措施确保这些权利和自由能在成员国及它们所管辖地区得到普遍和有效的遵守。由于《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国一直督促各国自己制定全面性的人权规范。 (→human rights)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Benita,国际知名法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项目开发及融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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