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lonian law

Babylonian law

巴比伦法 指以《汉谟拉比法典》〔Hammurabi’s Code〕为代表的古代两河流域法律的总称。古代两河流域法律最早起源于大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多用楔形文字写成,刻于泥板或石碑之上。虽然其内容仍显粗糙并将法律的权威诉诸神意——总体上仍是世俗性法律,但是如此早的法律成文化及其颇具水准的法典编排体例仍不失为世界法律史上的奇观,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陆一些蛮族法典的编纂水平与之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这一时期该地区的着名法典有:《乌尔纳姆法典》〔Ur-Nammu’s Code〕、《李必特-伊丝达法典》〔Lipit-Ishtar’s Code〕、《苏美尔法典》〔Laws in Sumerian〕、《俾拉拉马法典》〔Bilalama’s Code〕、《亚述法典》〔Assyrian Law〕和《赫梯法典》〔Nittite Law〕等,其中以公元前18世纪由巴比伦王国汉谟拉比王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最为典型。该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大部分构成,共282条,整部法典结构完整,浑然一体。法典以习惯为基础,并有所发展:它宣称国王是正义的基础,法官受国王监督;摒弃了血亲复仇;它在刑事、诉讼程序、法律主体的等级、婚姻、所有权、契约等方面的规定都达到了相当的水平。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Frank,毕业于英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娱乐、体育及媒体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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