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pension

suspension

n. (1)权利中止 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可由于某项法定的事由而部分撤销或附期限地撤销。如在战争时期,人身保护令状〔habeas corpus〕赋予公民的权利可由权力当局予以部分撤销或在一定期限内撤销。财产权利也可以中止。权利中止与权利完全撤销的区别在于,被中止的权利可在满足一定条件或一定期限以后重新生效,而权利一旦被完全撤销则意味着绝对消失,再无恢复可能。 (2)职权中止 僱主暂时中止僱员的工作职务和权力,以调查僱员是否能继续胜任工作。政府官员或其他公权力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受到刑事指控时,在受指控期间其职权必须撤销。 (3)资格中止 从事某些特许行为资格的临时撤销,如律师执业资格或公司股票挂牌交易资格的临时撤销。 (4)(教会法)中止教职 停止某神职人员之教权或圣俸的教会惩戒手段。它可能是部分中止或全部中止,也可能是暂时中止或永远中止,即罢免圣职〔deprivation〕。 (5)制定法效力中止 在一定时期内,中止制定法的适用使其不得施行,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法被完全废除。在一定条件下或一段时间以后,该法的效力仍得重新恢复。 (6)〈苏格兰〉强制执行中止 苏格兰法上的一项救济措施,据此可停止强制执行程序〔diligence〕,或在一定情况下对法院判决予以复审,该措施也可以与禁令〔interdict〕合并使用。在刑事诉讼中,中止判决执行诉状〔Bill of Suspension〕是高等刑事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iary〕对非法的逮捕令或者不当定罪或判刑予以审查或复审的方式。如果请求中止执行者已被羁押,也可通过提出请求中止执行和释放的诉状〔Bill of Suspension and Liberation〕与释放措施合并使用。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Sheldon,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零售和消费品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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