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 bonae fidei
〈拉〉(罗马法)诚信诉讼 这是法官可基于衡平考虑作出判决的诉讼中的一种。诚信诉讼中,程式中注明「按诚信」〔ex bona fide〕的字样,法官可在全面考察案件后,根据诚实信用的要求,按公平正义的精神作出判决,即:在原告有欺诈、胁迫等行为时,即使被告没有在程式中提出抗辩,法官也有开释被告之权。与严法诉讼〔actio stricti juris〕相对。
〈拉〉(罗马法)诚信诉讼 这是法官可基于衡平考虑作出判决的诉讼中的一种。诚信诉讼中,程式中注明「按诚信」〔ex bona fide〕的字样,法官可在全面考察案件后,根据诚实信用的要求,按公平正义的精神作出判决,即:在原告有欺诈、胁迫等行为时,即使被告没有在程式中提出抗辩,法官也有开释被告之权。与严法诉讼〔actio stricti juris〕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