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分析法学 近现代法理学的一个流派,它主要着重于对法律原则及规则进行分类,对法律制度中的概念、关系、语词及观念,如「人」、「义务」、「权利」、「责任」、「行为」等进行分析。分析法学与实证主义法学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证主义法学强调研究现存的实在法〔positive law〕,而不是应然的理想法律。分析法学尽管发韧于霍布斯的学说,但主要是由边沁与奥斯丁创立,尤其是后者。分析法学注重使法律概念明确以及阐释某一具体法律制度的语言及概念,对法学研究贡献较大。分析法学派在19世纪的其他重要代表还有英国的霍兰德〔T.E.Holland〕、马克比〔Markby〕及新西兰的萨蒙德〔J.W.Salmond〕,在美国则有格雷及霍菲尔德。在20世纪,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及哈特的新分析法学都是在分析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ian,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证券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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