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al of felony
(英格兰古法)重罪私诉 受害者死亡时由其领主、妻子或男性后裔个人所提起的重罪控诉,有别于根据大陪审团的公诉书所提起的控告或根据验尸官调查所提起的控告。根据亨利七世时期的1487年法令,即便在刑事公诉中已开释的谋杀嫌疑犯也可能被提起重罪私诉,被告有权要求决斗审判,决斗在王座法庭或民诉法庭的法官面前进行,决斗应由双方亲自参加;但如为妇女、牧师、幼儿、60岁以上老者或盲人或跛脚,则可僱用决斗替手〔champion〕参加。决斗时各持一长45英吋的棍棒及一皮盾,互相殴打,自日出时开始,直至星辰已见时才停止;除非一方中途认输。被告还可以通过神明裁判来洗清罪名,或者在神明裁判废止后要求由陪审团审理。如果在决斗中被击败或者被陪审团认定有罪,被告所受的处罚将与根据公诉书控告所裁定的惩罚一样,而且因为是私诉,国王无权赦免。但如被害人并未死亡,而仅手足齿目等致残,则可改判给予损害赔偿。这种重罪私诉的一系列做法,不甚合理,在美国从未采用。在英国,1817年的一个着名案件导致1819年废止了这一做法。